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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大学生低碳科技创新大赛(简称“低碳大赛”),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教科信函〔2021〕30号)精神, 致力于通过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强化大学生绿色低碳循环意识、科技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二条 低碳大赛由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主办,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 浙江科技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能源与碳中和科教融合学院、浙江大学环境与能源政策研究中心、浙江省科协资源环境学会联合体、 浙江省循环经济学会、 浙江省绿色科技文化促进会联合承办。
第三条 低碳大赛每年举办1次,决赛时间一般安排在8月份。
第四条 低碳大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实验研究、调研报告、产品设计与成果应用、产业赛道四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低碳大赛设立大赛委员会,大赛委员会下设组织委员会和专家委员。大赛委员会由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浙江省科协资源环境学会联合体、浙江工业大学能源与碳中和科教融合学院、浙江大学环境与能源政策研究中心、浙江科技大学、浙江省循环经济学会、浙江省绿色科技文化促进会和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名。秘书处设在浙江科技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第六条 大赛委员会工作职责:
1、制订、审议、修改大赛章程和评审规则;
2、聘任专家委员会成员;
3、确定获奖比例;
4、讨论和确定大赛的承办单位;
5、负责涉及大赛活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低碳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承办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并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组织形式由承办单位自定。
第八条 组织委员会工作职责:
1、根据大赛委员会的决定,实施大赛的组织筹备工作;
2、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大赛的全过程;
3、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九条 低碳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委员会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设顾问若干名,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第十条 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作品等级;
3、负责处理大赛过程中的有关专业技术问题。
第十一条 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本章程组织大赛活动,并向组委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十二条 主办单位确定上届大赛表现优秀的学校为联合发起高校,并可根据决赛规模、地区平衡、学校类别及代表性、承办地区等因素作部分调整。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第十三条 参赛者应为在大赛报名起始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第十四条 参赛的作品以团队形式申报,单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不超过5人。
第十五条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四章 作品展览和学术交流
第十六条 参赛作品在现场演示,供专家委员会评审和其它人员观摩。专家委员会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展览活动。参加展览的作品须有展板、实物或模型。
第十七条 组织委员会将在大赛的决赛阶段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工作交流活动,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的宣传。
第十八条 大赛委员会拥有参赛作品实物模型、获奖作品介绍及评委评语的使用权。参赛作品可由作者自行取回,不取回者不退还。
第五章 奖励
第十九条 大赛设立等级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三类奖项。
第二十条 等级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等级的获奖比例由大赛委员会根据参赛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 单项奖由专家委员会提出设立,报大赛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 优秀组织奖由组织委员会对大赛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提名,报大赛委员会讨论通过确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大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1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大赛委员会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学校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罚。大赛组委会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 承办单位可以低碳大赛委员会的名义寻求赞助和冠名,经主办单位审核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五条 大赛要提倡节约,体现低碳循环、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精神。
第二十六条 http://www.cnlcr.com/ 为大学生低碳科技创新大赛专用网站,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建设。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低碳大赛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大赛委员会。